(全國兩會)“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為何要在全國人代會上審查?
中新社北京3月5日電 (記者 謝雁冰)“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5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查。一份事關中國未來五年高質量發展的施工圖呼之欲出。
從20世紀50年代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中國連續編制和實施了14個五年規劃(計劃),創造了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
在長期實踐中,中國探索形成了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由黨中央提出規劃建議、國務院編制規劃綱要、全國人大審查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實施的制度安排。
大會發言人婁勤儉4日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說:“‘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將提請此次大會審查批準并公布實施,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審查和批準國家發展規劃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重要職責,憲法和監督法、人大組織法等對此都有具體規定。
“從法律層面上講,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是一個完整的流程。規劃真正進入到法律程序是從人大審查和批準開始的,所以人大在規劃的制定過程當中發揮重要作用,并且人大有監督實施的功能。”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汪鐵民說。
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選取若干重要問題開展專題調研,為黨中央決策和國務院編制規劃提供參考,為此次大會審查批準規劃綱要做好準備。其間,共形成26份專題調研報告,為編制好“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
按照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今年全國人代會上,“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由各代表團進行審查并由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和有關專門委員會審查。
當天,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也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制定國家發展規劃法,將把中國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制定和實施五年規劃的經驗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草案共6章,國家發展規劃的審查和批準單列一章。在之前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時,有委員認為,草案用專章表述“審查和批準”,強化突顯人大在制定國家發展規劃中的職能定位,也更好地與相關法律銜接。
制定國家發展規劃法,將為在法治軌道上科學編制和有效實施國家發展規劃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法治護航之下,“一張藍圖繪到底”的步伐將更為堅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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