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書:香港國安條例既是保安全之法,也是促發展之法
中新社北京2月10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10日發布的《“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下簡稱“香港國安條例”)既是保安全之法,也是促發展之法。
白皮書提到,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以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政府敢于擔當、善作善成,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各司其職,積極防范、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進一步筑牢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屏障。
2024年3月19日,香港特區立法會全票通過香港國安條例,并于3月23日正式刊憲生效。白皮書說,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期盼已久的共同愿望。香港社會也普遍認為這一立法“欠賬太久”,呼吁盡快完成。
白皮書說,香港國安條例同香港國安法有機銜接,寫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全面體現了“一國”精神。該立法對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作出規管,并根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需要完善了相關制度機制,使香港特區能夠全面有效防范、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白皮書同時指出,香港國安條例既是保安全之法,也是促發展之法,明確規定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護,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為香港營造了更穩定和更可預期的營商和發展環境。
提到香港特區根據實際需要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本地法律的相關內容時,白皮書列舉多個例證,如立法會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有效化解無香港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代理國安案件引發的國家安全風險。再如針對區議會曾一度成為煽動“港獨”“黑暴”“攬炒”的平臺,立法會通過《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明確區議員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
在扎實推進國家安全宣傳教育部分,白皮書說,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局外人”,人人都是國家安全的持份者、受益人,也是國家安全的守護者、責任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持續加強宣傳教育,不斷增強香港居民國家安全意識。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日益健全,機制愈發順暢,能力不斷增強,“國安家好”的共識深入人心,全社會形成維護國家安全強大合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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