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7日電 據人民網消息,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山西省國土、安監、發改委、工商等部門今起聯手嚴查煤礦違法生產,煤礦違法生產背后如有公務人員與礦井有利益關系,或在幕后充當保護傘的,一經發現將被移送紀檢、監察部門和檢察機關依法嚴肅查處。
對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提出申辦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礦井、提出申請未被受理及經審核不予頒證的礦井以及應立即停產整頓的五類礦井,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下達停產整頓的監察指令,并由原發證機關暫扣或收回相關證照。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對其依法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礦主的刑事責任。凡縣(市)發現兩處、鄉鎮發現一處應關未關的礦井,對縣、鄉政府主要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同時追究有關部門負責人失職、瀆職的責任。(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