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1日電 據齊魯晚報報道,因在聯合執法過程中對一無辜村民動粗,山東省淄博市淄川一鎮政府“坐”到了被告席上,并被周村區人民法院判決承擔被毆村民王某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等共計79923.59元。
據了解,2002年1月21日,淄川區某鎮政府組織聯合執法檢查人員對該區的礦區進行執法檢查時,要求開鏟車正在礦區等待出租的當地農民王某用鏟車將一違法礦井填平,遭到王某的拒絕。執法人員見王某不配合工作,便對王某進行毆打,致使他當場昏迷,后被送往醫院治療。
出院后,王某認為其在鎮政府組織的執法檢查中被毆打致傷,鎮政府應負行政賠償責任,便于2004年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據了解,目前,該判決已進入執行階段,王某已向周村區人民法院送交了執行申請。(董振霞、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