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7日電 據中國審計報報道,審計署駐武漢特派辦在審計長江重要堤防隱蔽工程中揭露的收受施工單位賄賂、玩忽職守的長江委21名工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長江委黨組根據受賄數額等情節對違法違紀人員分別作出了處理決定:觸犯刑法的4人被開除黨籍、行政撤職;收受施工單位賄金1萬元以上的10人被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收受施工單位賄金1萬元以下5000元以上的7人被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
此外,對收受施工單位賄金5000元以下的15人,由所在單位黨組織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對違法違紀的13名監理人員,分別給予取消執業資格或停止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處理建議。
據長江委紀檢部門反映,收受施工單位賄金的人員被要求全額退賠,總計退賠金額達數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