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九日電(記者于晶波)北京市國資委今日召開年度會議稱,該市將于今年在國有企業中推行年度考核試點,根據業績考核結果對企業負責人兌現獎懲,實施包括基薪、業績年薪在內的年薪制。
北京市國資委主任熊大新稱,今年北京市將力爭將一半以上的企業納入考核序列,對兩成左右的企業實施部分指標考核。對完成和超額完成考核目標的企業負責人,實行年度薪酬獎勵,對完不成經營目標的企業負責人,將根據具體情況,扣減或延期兌現其薪酬,直至不再任命或續聘。
這位官員還表示,從今年起,國資委將建立健全所出資企業運行情況的監測評價體系,監測評價結果將與業績考核掛鉤,進而實現考核管理動態化。
從今年開始,中國國資委所監管的中央企業將全面實行經營者年薪制。據稱,完成業績考核指標的中央企業負責人將拿到平均二十五萬元人民幣的年薪。去年六月,深圳市政府亦發布了《深圳市國有企業經營者年薪制實施辦法》,將在該市七大國有市屬一級企業全面推行年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