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證券公司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工作,中國證監會5日下發《證券公司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要求證券公司從今年起按其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向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繳納保護基金。
根據《辦法》,證券公司繳納保護基金實行0.5%至5%的差別繳納比例。
《辦法》要求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對證券公司的監管分類,確定各證券公司繳納保護基金的具體比例,報中國證監會批準,并按年進行調整。
為保護證券投資者合法權益,中國政府于2005年9月29日成立了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并設立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籌集、管理、使用這一基金。(記者江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