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9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公安部近日出臺《關于實施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的決定》,要求市、縣公安機關要綜合考慮轄區規模大小、人口多少、治安狀況、警力數量等因素,科學劃分警務區,合理配置警力。城鎮社區和農村警務區至少要實現“一區一警”,居民和村民不出社區和村子,就能找到民警。
按照《決定》,在城市,原則上以社區為單位劃分警務區。對于規模較小、治安平穩的警務區,實行一區一警,并以相鄰警務區聯勤的形式,加強協作配合;對于規模較大、治安復雜的警務區,實行一區多警。在農村,可以1個或多個行政村劃分1個警務區,實行一區一警;有條件的地方,特別是對于城鎮化水平比較高、治安復雜的地區,可以實行一區多警。
公安部要求深入推進市、縣公安機關機構改革,進一步精簡機關警力,充實、加強社區和農村警務區的警力。市、縣公安機關現有民警中,凡沒有基層一線工作經歷的,原則上都要到基層一線特別是社區、農村警務區工作;派出所新增警力原則上都要充實到社區和農村警務區。
同時,公安機關還將加強社區和農村警務室建設。在城區和縣城鎮,應當依托社區設立警務室,使社區警務室建設與社區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并盡可能與社區居委會相鄰。在農村,原則上1個警務區設立1個警務室。警務室一般應設在中心村或治安復雜的行政村,并盡可能與村委會相鄰。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民警,經地(市)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用民警的姓名命名警務室。對于地處邊遠的農村警務室,民警可攜帶家屬協助工作,并給家屬以適當的補貼。
《決定》明確了社區和駐村民警的主要職責,提出他們是公安派出所從事治安防范、管理和群眾工作的主要力量,主要開展群眾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實有人口、組織安全防范、維護治安秩序。社區和駐村民警要通過走訪調查、宣傳發動、巡邏守護、實地檢查、警情通報等方式做好警務工作。
社區和駐村民警的待遇將得到保障,《決定》明確,連續三次被市(地)級以上公安機關評優表彰的優秀社區和駐村民警,可以按照規定提前晉職或晉級;要按照基層高于機關的原則,建立與社區和農村警務工作相適應的民警福利待遇制度。(杜文娟)